学部动态
为深入推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落地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助力学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于2026年春季学期面向高一、高二年级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现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原则,就本次活动课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合肥新康中学2026年春季高一高二年级研学旅行活动课程服务
2. 招标单位:合肥新康中学
3. 服务对象:高一学生约330人,带队教师约20人;高二学生约320人,带队教师约2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报名为准)
4. 服务时间:2026年4月底
5. 项目预算:本项目一条线路,每条线路最高限价详见线路安排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线路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含保险、交通、就餐、住宿、门票、课程、导游讲解、研学材料及综合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学校后期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本项目需报总价、学生和教职工单价。具体见附件2.
6. 费用结算: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在完成所约定的服务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100%(含税)。服务期内,若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件或社会舆情,采购人有权暂缓或拒付合同款,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
二、项目需求
(一)线路安排

注:1. 每家中标旅行社原则上只承接1条线路,每条线路实际人数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最终确定;线路设计需遵循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避免“只旅不学”现象。
2. 投标人可针对线路投标,每条线路单独报价、单独评审,中标结果按线路确定。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研学旅游服务要求》(LB/T 054-2025)相关要求。
2.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一定规模的在职员工和持证专职导游员队伍,导游人员需符合《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23)要求。
3. 设有专业研学旅行部门,具有专业的研学旅行服务经验和能力,研学导师需能够制定并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指导学生开展体验式学习活动。
4.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经验,具备承接百人及以上团队研学旅行的能力。
5.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被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分包。
(三)项目服务要求
1.制定清晰完善的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要求,每条线路至少配备一名持证上岗且具备应急救护基本技能的安全员,全程做好安全教育与防控工作。活动期间,投标人应当提供7×24小时应急联络服务,对于一般性服务需求,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对于突发事件,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活动期间需配备不少于2名现场协调人员。
2.全程配备专业研学旅行指导师或导游,服务热情周到、责任心强,严格按照《研学旅游服务要求》(LB/T 054-2025)、《研学旅游课程与线路设计指南》(LB/T 092-2025)及学校相关要求,提供研学旅行课程指导与研后服务等专业支持。
3.需足额购买相关保险,其中至少包含旅行社责任险(每人保额不低于80万元)及旅游人身意外险(每人保额不低于30万元),确保保险保障全面覆盖。
4.车辆须从具备旅游、包车客运资质的企业中租用,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四证须齐全。一般选用51座及以上且符合安全标准的空调旅游大巴,并配备拥有5年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且身体健康的驾驶员;若因车辆或驾驶员不符合要求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早餐安排为酒店自助早餐,正餐30元/人,实行十人一桌制,确保饭菜分量充足、质量达标,营养搭配均衡、饮食安全可靠,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出发前旅行社须提供详细菜单,供学校审核确认。
6.住宿要求:需安排符合四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宾馆或酒店,房型为两人标准间(原则上杜绝单人入住,特殊情况可协调安排三人间);住宿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出发前,旅行社需向学校提供宾馆或酒店的名称、资质证明及实景照片,接受审核。
7. 全程严禁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严格遵循公益性原则,不从事任何营利性创收活动。
8.依据招标线路的规划安排,结合自身的实力优势与特色亮点,设计出具体的研学线路及配套课程。课程需紧密贴合高中阶段学生的认知规律与成长特点,突出教育性与实践性的深度融合,真正实现“游中学、学中悟”的研学目标。
9.中标单位须及时与学校签订研学旅行课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研学旅行费用由学校统一代收,并根据实际参与人数与中标单位结算并支付。带队教职工产生的费用,需凭中标单位据实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统一支出。
10.中标单位需配合学校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学费用减免工作,保障所有学生参与研学的均等机会。
三、评标方法
1.初审:学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质等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进入后续评标环节,且不退还其投标文件。初审表如下: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将予以公示。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投标材料要求
(一)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应递交正本1份,副本1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标书需密封提交,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内容要求
标书内容清晰完整,并按以下顺序装订,不得遗漏相关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简介(格式自拟,需详细说明研学服务能力、过往研学案例等);
2.公司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附件4)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资格声明书,包括资质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声明(需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被限制投标的情形)等内容(详见附件3);
4.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支付房屋租金或物业费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投标证明材料(根据评分细则,逐项对照提供)。
五、标书投递要求
1. 标书投递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标书(节假日顺延)。
2. 标书投递地点:合肥市新康中学西门门卫室 。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老师,18019913506
4.其他:投标人委派授权代理人投递标书的,投递时需出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标书一经投递,不予退还。
六、其他说明
1.具体研学线路及日期由学校与中标单位共同商定。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亦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安排;如需调整行程,需提前书面征得学校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情况,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缴纳相关费用不予退还;若中标后被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若因学生报名人数不足或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研学活动未能开展,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由双方协商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4.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合肥新康中学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项目报价表

附件3
投标单位资格声明书
致:××学校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
附件4
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
END
一审|潘宇
二审|江正
三审|段方